青岛大学合作发展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校友、基金与服务地方相关工作,部门也围绕校友、教育发展基金以及社会服务进行相关业务,目前合作发展处主要职责如下:
1、负责全校服务地方、校友、教育发展基金会、学校理事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对外合作联络,加强与地方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团体等单位开展合作交流,统筹校地校企合作。
3、协调推进服务青岛重大合作项目的论证、建设和实施。
4、构建服务青岛(地方)信息平台,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收集发布合作信息。
5、健全服务青岛工作体制机制,做好服务青岛工作年度统计。
6、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。
7、负责搭建校友交流与合作发展的平台,汇聚校友力量,服务校友,服务学校,服务地方。
8、负责指导地方、学院和行业校友会建设。
9、负责协调、整合各方资源,助力学校发展,服务校友发展。
10、负责全校校友工作信息化建设,建立校友数据库。
11、负责校友宣传和校友文化建设工作。
12、负责组织校友文化节、校友合作发展论坛等活动,做好秩年返校服务工作。
13、建设筹资机制,筹划筹资项目,募集并管理学校教育基金。
14、组织捐赠过程中的有关合作洽谈、协议签订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。
15、行使学校理事会秘书处和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职能。
16、完成校党委、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